在共同体车库安装电动车充电桩:个人权利(LPH第17.5条)、通知与费用承担
新车比电缆先到科拉莱霍。根据《Ley de Propiedad Horizontal》第17.5条,自有车位上的私人充电桩只需事先通知共同体,最高法院也在2025年12月裁定,电缆穿过车库顶板不改变任何事情。通知写什么、电气规程的四种接线方案、谁付什么钱、公共设施何时需要五分之三多数,以及今年的补贴情况。
新车比电缆先到科拉莱霍。业主在共同体车库里有一个编号车位,一台还在箱子里的壁挂充电桩,以及一位邻居的留言:“这得由共同体投票决定。”不需要。《Ley de Propiedad Horizontal》(西班牙《区分所有权法》)给自有车位上的私人充电桩安排了全法中最轻便的程序之一,最高法院已在2025年12月了结了关于它的最后争议,而电气规程则明确告诉安装商该如何布线。以下是我们在所管理的共同体中的处理方式——以及车库在哪些情况下确实会成为共同体的事务。
个人权利:通知,而非申请许可
“在建筑物停车场内为私人使用安装电动车充电桩,只要位于单独的车库车位上,仅需事先通知共同体。该安装的费用及相应的电力消耗,由直接相关的一人或多人全额承担”(Ley de Propiedad Horizontal,第17.5条)。三个条件和一个后果:私人使用、单独车位、施工前通知——以及每一欧元都由您承担。
通知不是申请。业主大会不对此表决,主席不需要签字,法律也没有规定通知的形式或内容。最高法院在2025年12月1日的判决(STS 1745/2025)中了结了最后的争议:一个共同体因电缆要穿过车库顶板——一个共有部分——而拒绝,其大会随后表决要求拆除充电桩。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决议。第17.5条不区分安装是否触及共有部分;立法者有意选择了最轻便的程序以推动电动出行;电缆穿过车库的顶板、墙壁或桥架无需批准。法院保留的唯一界限是常识的界限:对共有部分“不必要或不成比例”的影响,或对其他业主的真实损害,仍可提出异议。选择最短且合理的路线,就没有什么可异议的。
共同体可以合理要求的——也是我们在所管理的共同体中要求的——是:由持有资质的低压安装商施工,遵守电气规程,安装商的证书向加那利政府工业部门备案并把副本交给管理人,公共区域内的走线和固定方式事先与管理人商定,以及业主的保险公司知晓新安装。这些都不是权利的前提条件;它们是保护所有人的文书,首先保护的是业主本人。
在安装商到来之前,以书面形式把通知寄给主席或管理人——我们的主席专文解释了谁负责什么——写明车位号、安装商名称、接线方案和预定走线。提前一周是礼貌的余量;法律并未规定任何期限。
如何布线:电气规程的四种方案
自2014年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定(Real Decreto 1053/2014,低压电气规程的ITC-BT-52指令)以来,安装商必须在开工前准备技术说明或项目文件,并在其中注明采用四种接线方案中的哪一种:
- 一条集中干线,起点设一个总电表,每个车位从中分接——这是共同体的方案,适用于为所有人配备设施的车库。
- 一条共用您住宅电表的独立线路——由您公寓的供电为充电桩供电,当电表间离您的车位很近时,通常是最便宜的路径。
- 一条带独立电表的线路专供充电桩——为车库单独签订供电合同,不影响您住宅的签约功率。
- 从现有装置引出的附加回路——独栋和联排住宅的情形。
无论采用哪种方案,规程还规定了建筑物必须能够承载的负荷:集中停车场的负荷预测按每10%的车位计3,680瓦,这就是为什么卡莱塔德富斯特的一座老车库在装第五或第六台充电桩之前,可能需要检查其主线或电表间——也是为什么预计有很多充电桩的共同体,选一条干线要好过六根争抢同一桥架的独立电缆。规定生效后才报批项目的新建筑必须自带预装设施:从电表间沿主通道敷设的电缆管道,当设计覆盖全部车位时,管道要通到每一个车位。
谁付什么钱
对于个人充电桩,法律直截了当:安装和用电都由您承担。采用方案2时,电力经您自己的电表;采用方案3时,您为车库签订供电合同并直接付费;采用共同体干线时,您车位上的分电表计量您应付的电量,由共同体不加价地向您转收。永远不只属于您一个人的,是共同体决定为所有人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那是下一种情形。
车库何时成为共同体的事务
三种情形会把充电桩从第17.5条带入表决。
**没有单独车位的共享停车场。**这项权利属于单独车位的业主。如果共同体的停车场是轮流使用的开放区域,或者车位由大会分配而非归属于某套住宅或作为其附属,那么充电桩就是共同体对共有部分使用方式的决定,而不是个人权利——在富埃特文图拉,不少小区正是这种情况。
公共预装设施。一条干线、每条通道的桥架、一个总电表和放置它的房间,让任何业主日后都能以很低的成本接入充电桩:这是一项建筑物保存所不需要的革新,多数管理人采用的解读是第17.4条——业主人数及份额的五分之三。由此产生两个后果。如果每位业主分摊的费用超过三个月的普通管理费,投反对票的业主没有付款义务,并保留日后按法定利息更新后的份额付款加入的权利(第17.4条)。而且异议者的份额不会改变。有人把第17.1条关于集体供应的规则——业主人数及份额的三分之一,费用只由投赞成票者承担——解读为适用于充电干线;我们把项目作为五分之三的决议提交大会,无论采用哪种解读都站得住脚,并在召集通知中说明。我们的管理费与特别分摊专文解释了之后如何收取各自的份额。
可再生能源项目。停车场上方为充电桩供电的光伏车棚是共同使用的可再生能源装置,法律对此另有规定:当扣除补贴后每位业主的年度费用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普通管理费时,简单多数即可通过,然后由所有人付款(第17.2条)。大会的议程事项必须写明依据哪条规则表决;我们的面向海外业主的大会专文涵盖了召集通知、委托和远程表决。
今年的补贴
加那利政府的MOVES III 2025计划——资助住宅楼里的私人充电桩和业主共同体的预装设施——已于2025年12月31日停止接受新申请,目前仅对已获批补贴的后续手续开放。截至撰稿时的2026年9月,群岛上没有任何面向充电桩的新一轮申请开放。安装前先问,而不是安装后:补贴只针对尚未开工的工程,我们的工程与补贴服务会随时跟进新开放的申请。
富埃特文图拉的细节
盐雾会腐蚀:科拉莱霍或科斯塔卡尔马露天停车场上的壁挂充电桩需要户外级密封设备和不锈钢固定件,共同体的桥架在敷设电缆之前也应先检查一遍。卡莱塔德富斯特地下车库墙上的充电桩则两者都不需要。如果小区由总共同体或联合共同体管理,通知应发给拥有停车场的那个共同体,而不是您所在楼栋的分共同体。而海外业主这些事一件都不必亲自去办:通知、安装商、证书和给保险公司的信,正是管理人替您跑的腿。
我们的角色
我们在富埃特文图拉的管理人接收通知,商定穿越公共区域的走线,把安装商的证书归入共同体档案,并在多位业主都想安装充电桩时,以正确的多数并着眼于补贴申请,向大会提交干线项目。请查看我们的共同体维护服务,或索取报价。
常见问题
我的共同体可以拒绝我安装充电桩吗?
如果是您私人使用并位于您自己的单独车位上,则不能:第17.5条只要求事先通知,最高法院也在2025年12月确认,电缆穿过共有部分不改变任何事情。共同体仍可对不必要地损害共有部分或损害其他业主的走线提出反对——而合理的走线从不会这样。
通知应该写什么?
法律没有规定形式或内容。实践中:您的车位、安装商、接线方案以及穿越公共区域的走线,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寄给主席或管理人。事后把安装商的证书交给共同体存档。
电费谁付?
您全额承担。要么经您自己住宅的电表,要么通过为车库单独签订的供电合同,要么经共同体干线上的分电表,由共同体向您转收。
我们想为整个车库安装充电桩。需要什么多数?
公共预装设施是第17.4条意义上的革新:业主人数及份额的五分之三,若异议者的份额超过三个月的普通管理费,则无需付款。为充电桩供电的光伏装置,在扣除补贴后年度费用不超过十二个月管理费时,适用第17.2条的简单多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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